核心提示:教育部发布的《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作出规定,各招生单位要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及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信息公开方面,各招生单位应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教育部发布的《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作出规定,各招生单位要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及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信息公开方面,各招生单位应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都要公布,拟录取名单也要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博士招考中,考生如有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招生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